1.0 目的
保證不銹鋼鋼管熱處理作業過程符合標準要求,以生產出合格產品。
2.0 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的特殊過程----熱處理。
3.0 定義(無)
4.0 職責
4.1熱處理責任人負責熱處理爐的鑒定、對本過程控制方法的審核和記錄的確認。
4.2工藝責任人負責編制《不銹鋼鋼管固溶熱處理工藝規范》;
4.3技質部計量責任人負責熱電偶、溫度控制儀表的校準和管理;
4.4質保工程師負責工藝規范的批準;
4.4行政部負責工藝規范的發放;
4.5熱處理操作工負責本過程的實施和記錄填寫。
5.0 內容
5.1熱處理責任人負責熱處理爐的鑒定,確保熱處理爐滿足生產要求。
5.2工藝責任人負責編制《固溶熱處理工藝規范》,熱處理工藝規范應包括固溶溫度、電機轉速、冷卻方式等。該規范經評定合格后,由熱處理責任人審核確認,質保工程師批準后生產部執行。
5.3《固溶熱處理工藝規范》合格的接受準則:
a) 表面質量合格;
b) 產品水壓試驗合格或渦流探傷合格或超聲波探傷合格;
c) 機械性能試驗合格;
d) 晶間腐蝕試驗合格;
e) 晶粒度檢驗合格;
f) 壓扁和/或擴口試驗合格。
5.4固溶熱處理過程批準接受準則:
a) 工藝評審通過;
b) 溫控儀、熱電偶檢定合格;
c) 熱處理工培訓合格;
d) 內容齊全的記錄表單。
5.4正常生產情況下每年應對固溶熱處理進行一次再確認。下列情況下應增加確認頻次:
a) 固溶爐大修后;
b) 熱處理工藝文件更改;
c) 熱處理操作工更換。
5.5技質部應將固溶熱處理爐的溫度控制儀表和熱電偶納入測量和監視裝置管理范圍。溫度控制儀表和熱電偶每年至少檢定一次。
5.6熱處理作業員應根據《流轉卡》核對來料的批號、鋼種、爐號、規格和數量,檢查鋼管的外觀質量是否干凈,有無殘留油跡,核對無誤后,投入生產。
5.7鋼管出爐后應分清爐號,清點支數,作好標記,填寫好流轉卡。
5.8對每一爐次的熱處理應作好溫度、電機轉速、冷卻方式、數量、爐號、批號、規格等的記錄。熱處理責任人應在該記錄上簽字確認。
5.9熱處理作業員應經培訓并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見《人力資源控制程序》)。
5.10對固溶熱處理爐,應按《設備管理程序》進行維護和保養。
5.11熱處理工藝文件的更改執行《文件控制程序》。
5.12《熱處理過程批準書》和《熱處理記錄表》的保存時間為4年。執行《質量記錄控制程序》。
6.0 參考文件
6.1設施管理程序
6.2熱處理工藝規范
7.0 記錄
7.1不銹鋼鋼管熱處理記錄表